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题专栏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洪泽法院多措并举提升群众工作水平
时间:2013-03-2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洪泽法院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功能,以审务村村行打造无讼村居活动为载体,促进干警坚定群众立场,增强群众观念,加深群众感情,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
  一是挂钩村(居),与群众结对共建。以帮各村(居)量身定作“平安报表”、建立“平安档案”的方式构筑风险预警机制。开展“百名法官结对千户群众”活动,全面推行法官进村定人、定点、定期的“三定化”工作方法。每位法官挂钩一个村(居),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约访。并通过预约立案、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当庭化解矛盾的方式开展审务工作。同时,将审判工作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对村居、社区的居民以案说法,宣传相关法律知识。
  二是依靠群众,提高纠纷化解能力。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积极共建,协同打造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平安法治联创、社会管理联管的基层管理“六联”工作机制,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联动、研究联动、调解联动的“一条龙”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实现审判工作和人民调解、社会专业调解组织调解的全面对接,为促进社会的深层次和谐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障。
  三是强化服务,构架便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立案、接待、诉前调解、当事人休息区分区设置,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依托网络平台,设立网上法院。通过互联网试行网上立案、信访投诉、案件查询等功能,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开设“假日法庭”,利用节假日、夜晚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人又为特困群体的,及时发放执行救助款。
  四是多元化解,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努力通过和谐方式化解纠纷。深入开展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处、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诉外。(洪泽法院 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