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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履职 向人民报告——2017年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解读
时间:2018-01-08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122834件,审(执)结101111件,同比分别增长2.1%和4.36%。市中院新收案件8039件,审执结7211件,同比分别增长3.78%和5.06%。”
    “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中名列第一,被省高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2012—2016年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连续16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集体。司法宣传、学术论文和青少年维权等工作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23个集体和44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2018年1月7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斌向市人大八届二次全会作工作报告。
    关键词: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严惩暴力涉黑涉毒犯罪,一审审结杀人、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53人,依法惩处孙宏伟等18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一审审结涉毒犯罪155件,判处罪犯163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态势。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50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从严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依法打击治理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着力营造防骗反骗的社会导向,一审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集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38件,判处罪犯49人。
     ——依法妥善处置因全面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偿服务所产生的涉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5件,保证了中央军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渠道更加多元、更加经济。
    ——推动家事、物业、劳动争议、相邻关系、小额债务等9大类民事纠纷诉前调解前置,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途径解决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或委托调解诉前化解纠纷1500余起。
     ——扎实做好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为50.63%。有效发挥“三员”解纷队伍作用,223名审务指导员、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案件4453件。积极争取基层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支持,吸纳社会治理“网格员”和律师建成“一员一师”队伍,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途径理性表达诉求。
     【解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法院的重要职能任务,市中院一方面高举刑事审判的法律重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方面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践新路,切实叫响“让矛盾纠纷在我这里止步”这一口号。2017年,全市一审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1.97%,死刑案件核准率、刑事案件准确率均为100%。与此同时,全市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4.24%,4家基层法院收案总数明显下降,淮安成为全省唯一下降的地区。数据的“一高一低”成为了淮安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最佳注脚。
 
关键词:依法服务创新发展
    ——依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4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判处罪犯39名,形成遏制侵权的司法保护效应。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典型案例,为创新活动提供规则和指引。深入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在社会上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强化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9件,在审理安特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案中为债权人清偿债务5646万元,债务清偿率达46.1%。
    ——建成金融纠纷案件巡回法庭,依法划定金融创新合法与非法边界,一审审结金融借款等案件4058件,涉案标的金额达25.20亿元。

    【解读】紧扣省市党代会提出的聚焦富民这一主题,围绕产权司法保护、法治环境营造等问题,深入开展“打造与高水平小康相适应高水平司法”为主题的大调研活动。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支持实体经济与非公经济,突出对守法经营企业家的保护,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在淮企业家安身、安心、安业。
 
关键词:切实强化民生导向
    ——妥善应对房价上涨引发的矛盾纠纷,加大对房屋买卖故意违约行为的惩处力度,一审审结涉房地产纠纷案件2275件。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改革、农村人口转移、城镇棚户区改造等案件381件,涉及群众2200余人。扎实做好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
    ——出台《关于保障和服务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环资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机制,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0件,其中刑事案件23件,判处罪犯38人。创新公益诉讼审判机制,依法支持由检察机关和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3起。依法支持环境执法行为,公正审理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行政处罚等案件72件。完善专家参与审理机制,建成由26名环保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提升环境资源审判水平。
    ——不断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平台,网上咨询、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功能更加完备,全市法院网上立案成功率84.01%,居全省前列。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556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579.79万元,对395名当事人发放审判(执行)救助资金223.56万元。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制度,建立巡回审判点125个,遍及全市各乡镇街道。

     ——举全市法院之力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全市新收执行案件29717件,执结32489件,执行到位金额81.45亿元,执行到位率62.31%。对74名被执行人或协助义务人予以罚款320.6万元,对1093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4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常态开展“暖冬行动”“假日行动”“凌晨行动”“破冰行动”等集中执行活动,执结96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
     【解读】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群众参与诉讼更加便利,让淮安天更蓝、水更清……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就是法院努力的目标。为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2017年,法院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构建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方参与的执行网络,迈出了攻坚执行难的坚实步伐。
 
关键词:法治淮安建设
     ——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相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785件,审结685件。同比分别增长2.42%和1.78%。
    ——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依法妥善审结了原南京市建邺区委原书记冯亚军、淮阴卫校原校长花开功等受贿案。加大对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等领域职务犯罪打击力度,一审审结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66件,判处罪犯88人,其中副处级以上干部5名。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诉讼权利,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出台《关于刑事案件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实施办法》,对57名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的被告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准确把握死刑政策,规范死刑案件办理,全市死刑案件核准率、刑事案件准确率均为100%。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50171份,居全省法院前列;网上直播庭审6502件,居全国法院第8位,被最高法院表彰为“优秀直播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69场次,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开审判信息、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推送图文信息2.1万余条。全面推动网上司法拍卖常态化,拍卖标的物2335件,成交金额13.42亿元,实现司法拍卖“零投诉”。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大中小学学生、机关干部、企业职工等1.4万余名群众零距离接触法院。强化司法宣传工作,有45个案例在中央电视台的法治节目中播出,未成年人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3部“微电影”获得“全国法院第四届优秀微电影奖”。
    【解读】一年来,两级法院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发挥司法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依法监督权力、保障权利,不断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淮安中院,着力打造“阳光司法”品牌,用公开促进公正,用公开化解隔阂,用公开开展法制宣传,在庭审直播、新媒体运用、微电影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关键词:推进司法改革
   

    ——建立“有进有出”的员额法官常态化管理机制,全市增补员额法官44名、退出14名,目前全市共有412名员额法官。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建立法官助理单独管理制度,选配123名法官助理,出台《法官助理管理规定》,明确界定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职能。
    ——出台《关于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健全法官业绩评价、审判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出台《关于院长庭长办案的意见》,全市法院院领导、庭长担任审判长或主审法官审执结案件53301件,占结案总数的52.71%。
    ——完善书记员公开招录、定岗培训、业绩考评、休假疗养、薪酬保障等机制,完善书记员公开招录、定岗培训、业绩考评、休假疗养、薪酬保障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65名,市中院和5家基层法院实现法官与书记员1:1的配置要求。
    ——主动参与“全市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法院办案系统,探索建立文书智能编写、案情研判等一体化智能系统,启动档案随案生成、人员分类考核、法官业绩档案等系统开发应用,提高办案效率和审判管理水平。
    【解读】司法改革是任务也是动力,全市法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紧密结合本地特点,扎实开展“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年”活动,强化对审判执行工作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规范和引导,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审判团队机制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措施受到上级及省法院主要领导的肯定。
                                          关键词: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确保法院队伍不仅“有本领”,而且“靠得住”。市中院被市级机关工委表彰为“党建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和 “2015-2016年度市级机关十佳学习型党组织”。
    ——会同市工会、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十佳法官”、“十佳女干警”、“十佳青年法官”评选活动。会同市总工会、市人社举办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竞赛,提升实战化水平。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依法依纪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廉政谈话91人次、约谈提醒128人次、诫勉谈话34人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件5人,自查案件居全省法院首位。
    【解读】队伍建设是工作的基础,全市法院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扎实推进“人才兴院”工程,通过技能竞赛、教育培训、检查督查等方式,践行“崇法尚德守廉,亲民求是争先”的淮安法院精神,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