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题专栏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淮安中院奏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最强音”
时间:2022-04-27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感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为金湖仪表行业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16日,淮安中院收到金湖县仪器仪表协会寄来的感谢信。

近年来,淮安中院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法治环境。

法槌声响,敲响知识产权司法最强音

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21年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淮安中院审理的两起案件入选。

一起是引起广泛关注的“美团”和“饿了么”的外卖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淮安市中院审理后认定,这起案件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直接指向商户与平台的正常合作,是对竞争对手核心竞争资源的不正当剥夺和基础竞争力的破坏,适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依法判决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赔偿原告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35.2万元。

1.jpg

特大侵犯著作权案庭审现场

入选的另外一起案件是作家郑渊洁实名举报的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被告人采取“一条龙”产业链式制售盗版图书,并通过正版盗版混搭、不同地区印刷运输等方式躲避法律制裁。

淮安中院判决,两家涉案图书批发公司各被判处罚金50万元,主犯王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处4年和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处300万元和260万元罚金,涉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不仅仅是一些大案要案,对一些标的不大、影响较小的知识产权案件,该院同样高效依法审理,全力保护知识产权。

电影《彩虹总在阳光后》由北京某公司出品,被告经营和管理的微信号未经许可传播了该作品,侵害了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淮安中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开展调查,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0元。

登门查漏,织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今年,淮安中院开展“法官走进企业、企业家走进法院”的“双走进”活动,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帮助企业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2.jpg

赴淮安西游产业集团调研座谈

2022年4月22日,淮安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侍刚带队赴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就淮安西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齐楚公司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漏洞进行专业性“诊疗”,给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

3.jpg

走进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企业车间

“对于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可以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等手段来实现技术和成果的知识产权价值保护……”

2022年4月13日,该院知识产权庭牵头召开金湖仪器仪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金湖县经侦大队、县市场监管局以及多家企业代表参加。

蒋其文庭长对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方面的疑问进行了解答,并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出科学建议。

普法宣讲,营造知识产权保护好氛围

“知识产权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穿的衣服、拎的包、用的笔,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

2022年4月26日,淮安中院知识产权庭全体青年干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向市民发放淮安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

4.jpg

宣传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理念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围绕“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主题,该庭进行了系列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4月25日,淮安中院从“立足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依法护航创新发展大局”“狠抓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着力构筑司法保护高地”“健全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切实提升司法保护效能”“深化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努力造浓创新保护氛围”“建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不断厚植工作发展根基”等五个方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报告》。

供稿 | 赵大为 骆康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