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题专栏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清河法院“三结合”扎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时间:2009-04-1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清河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紧紧围绕清河区委提出的“实践科学发展、建设和谐清河”的主题和“全力以赴保增长促发展、千方百计保民生促和谐、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大局要求;立足司法审判工作,坚持“三结合”,大力创新活动形式与载体,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一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继续推进思想大解放结合起来,在思想认识上实现新飞跃。为巩固、扩大思想解放大讨论活动成果,切实把大讨论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机制运用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审判执行工作中,该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周六和全体干警周四集中学习讨论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学习培训放在首要位置,注重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学习和司法实务培训,使干警对学习实践活动在政治上认同,在理论上认同,在情感上认同,并积极开展好“四个一”活动:观看一次“廉政录象”,敲响干警意识形态中的廉政警钟;请区党校教授讲一堂专题讲座,深入剖析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精髓;撰写一篇千字学习心得,让干警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组织一场学习交流会和笔记展,创造浓郁的学习气氛,锻造良好的理论实践交流平台。
    二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落实司法为民结合起来,在构建和谐上创新特色。该院以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与否为基本标尺,以提高法院公信力为基本目标,充分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实践,通过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十场庭审观摩、十场就案讲法、十件司法建议、十场巡回审判”等“四十”工程活动及采取“就地立案、就地送达、就地开庭、就地结案、就地执行”等有效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案结事好和减少信访的目标;通过开通院长热线、院长信箱和发放诉讼指南等措施,方便指导群众诉讼,保障群众的正常司法需求,从经济上、生活上帮助困难群众,提高法院对人民群众的关心、贴近程度。
    三是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在作风建设上谋求新成效。该院坚持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同落实、同促进、同考核,切实改善队伍作风,引导干警更新司法理念,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区域经济科学稳定发展的能力。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等活动,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正确对待和行使司法权。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人民群众和深入街道社区调研,找准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思想问题、制约法院科学发展的机制问题,正确处理被动司法与司法服务、坐堂问案与促进发展之间的关系。(作者:蒋兴忠 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