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题专栏 “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
金湖法院找准切入点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时间:2009-04-17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金湖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结合自身实际,紧扣“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发展大局”主题,边学边查边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在切实转变司法观念上下功夫,打牢科学发展的思想基础。紧密联系干警的思想实际,切实转变司法观念,坚决纠正一些干警在司法理念、司法方向存在的认识偏差,确保在法院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
在落实司法为民上下功夫,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学会换位思考,学会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健全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将大量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狠抓司法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司法公正。建立完善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分析评查制度,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增强法官的案件质量意识。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检查督导等监督工作机制,并充分实现与司法人事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业绩考评之间的协调。加强外部监督力度,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继续通过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司法公信力。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认真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队伍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进一步加强司法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准确适用法律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制作法律文书能力、依法调解、协调及和解能力、掌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化解群体性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抓好司法作风建设,切实纠正少数法官中存在的漠视群众、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不良作风,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为不规范、举止不文明、纪律松懈、办事不认真等问题,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条禁令”,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 (伍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