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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淮安法院“三四五”行政审判经验在全省推广
时间:2021-04-1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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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在省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上,围绕如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创新依法有效化解预防行政争议工作机制,淮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文在会上作淮安法院“三四五”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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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多元化解目标,淮安法院对内深挖潜力,采取调判结合方式,抓实立案分流、调判结合、判后化解这“三大步”,提高办案质效;对外围绕构建多元化解新格局,坚持党委领导、整合资源、全员参与共治,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党政主导、源头预防、诉调对接和组织保障这“四项机制”;着眼助推法治政府水平再提升,常态化做好沟通交流常规联动、出庭应诉专项联动、司法建议指引联动、调研培训提升联动和跨域协作衔接联动这“五联动”工作,通过实践,不断完善行政审判“三四五”工作模式,较好地实现诉讼增量下降和案件质效提升。据统计,2020年,全市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16件,在2019年下降14.20%的基础上,又下降了0.42%。

“三大步”夯实诉讼化解质效提升基础

抓实立案分流第一步,对不应进入诉讼的争议尽可能排除在立案环节。2020年,全市法院对不符合起诉条件被裁定驳回起诉的120件,占比17.49%。完善滥诉“黑名单”,统一滥诉行为的规制标准、流程和方法。加强诉讼引导和指导,防止因诉讼成本低、当事人滥诉等原因造成“一诉转多诉”等问题的发生。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努力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对不适宜调解及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精准识别难易程度,分别进入快慢不同审判通道审理。

抓实调判结合第二步。摒弃“就案办案”思维模式,积极调查了解诉讼背后的利益需求,找准协调突破点,逐案制定个性化协调方案,做到精准发力,努力推动从源头上化解纠纷。

2020年11月13日,因拆迁信访多年的蔡某某一家四口给该院行政庭法官石亚东送来一面书写“人民公仆、执法为民”的锦旗,感谢石亚东用心帮助他一家妥善解决问题。

原来,该案本属于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石亚东接手经调查发现,该案还是源于一起拆迁安置的信访案件。如果不解决这个矛盾,其他问题都会陷入治标不治本。但是当事人已常年信访,多个部门进行协调都没有成功。石亚东决定从“情理法”同时入手,一方面,他调阅了关于本案的大量材料,逐一翻阅,并登门走访多个部门,与案件相关的人员当面谈话,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另一方面,石亚东又主动牵头协调当地街道办、城建、公安等部门单位,让大家坐到一起进行协调。调解中,石亚东向当事人释明法律的同时,也从情理方面进行劝说。经过多次调解,让当事人看到了他的一片用心。最终,这起持续十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彻底妥善解决。

抓实判后化解第三步。加强对败诉一方的释法明理工作,及时消除当事人认识上的偏差,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的误解和不必要的上诉、上访和缠访,同时建立对上诉、申诉和信访案后跟踪化解制度,力促双方达成和解。2020年,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52.48%,二审服判息诉率60.53%,判后跟踪化解案件26件,真正实现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四机制”打造诉讼多元化解新格局

“我是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与政府都是有合同的,现在凭啥让我拆啊?如果拆的话,我的损失谁来补偿?”

说这话的陈某,是2013年盱眙县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一养鸡场项目的老板。在去年10月的一天,清江浦区法院张法官在开展法官进网格中了解到,当年陈某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该村12亩土地,投资41万元建成养鸡场经营。2014年,盱眙中材凹土公司通过出让手续取得了包含养鸡场在内的土地使用权,政府与陈某协商拆迁未成便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解除土地租赁合同。2019年,有关执法部门调查认为养鸡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违法建设,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陈某不服,向清江浦区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

了解上述情况后,张法官与陈某面对面交谈,并详细了解养鸡场现状和他家庭收入来源,随后又和负责推进该地块拆迁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沟通协调,组织人大代表参等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努力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撤回诉讼,持续7年的拆迁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

这是淮安法院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活动,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化解源头预防机制的一个缩影。2020年,全市法院共组织全市758名法官或法官助理与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挂钩对接,及时排查行政争议问题线索,积极开展普法释法工作,实现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诉源治理效果。

同时,还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等汇报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党政主导机制,争取党委政府层面统筹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平台和淮安特有的“无讼淮安”网络解纷平台,将行政争议纳入线上线下调解范围,以中院和集中管辖法院清江浦法院诉讼服务窗口为解纷中心,实质化运作诉调对接工作;健全行政争议组织保障机制,不断扩大行政争议解纷队伍,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培育和人员业务上的培训,提升他们行政调解、裁决、复议的能力。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与市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引入检察机关参与解纷工作。

“五联动”助推法治政府水平再提升

做好沟通交流的常规联动。日常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容易形成行政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与司法、公安等部门座谈,商讨行政机关败诉、依法处置非法信访、认定工伤案件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预防法律风险,修补管理漏洞。

做好出庭应诉专项联动。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规定》,建立和落实“一书两函”制度,规范出庭应诉行为;与市司法局共同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定期邀请行政机关组织观摩庭审和庭后座谈评议等形式,探讨依法行政的基本规则。

做好司法建议指引联动。坚持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指出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减少行政争议产生的意见建议,此项举措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连续两年,市法院行政审判年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被进行专题解读。及时向行政机关或其主管机关制发司法建议。2020年共发送行政诉讼司法建议19件,反馈采纳15件,反馈率达78.95%。其中,关于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十条司法建议受到市长陈之常的高度赞扬,称“很有质量”,并纳入到全市征收拆迁方案范围。

做好调研培训提升联动。积极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授课,提升他们依法行政能力;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合调研,研究社会治理、征收拆迁、社会保障等阶段性重点工作中可能引发的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以及新修订或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做好跨域协作衔接联动。属地法院积极协调做好集中管辖法院与属地党委、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联络。对于案件争议不在集中管辖法院辖区,且需要协调化解的,属地法院积极配合集中管辖法院做好与本地行政机关化解互动。对于判后不服上诉、申请再审或者信访的,属地法院协助配合集中管辖法院共同落实涉案信访的矛盾化解、教育帮扶和稳控措施等工作,推动争议高效率、低成本解决。(赵德刚  阴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