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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1月28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时间:2019-02-01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钱  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咬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紧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24253件、审执结110211件,同比分别上升1.16%和9%;市中院受理案件8666件,审执结7913件,同比分别上升7.80%和9.74%。法官人均结案285.52件,同比增长11.81%;案件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质效指标均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依法服务大局,全力促进淮安高质量发展

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积极为淮安高质量发展走前列贡献法院力量。

——强化司法引领保障功能。深入开展司法研判,组织150名法官深入138家企业实地调研,向企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2400余份,召开3次企业家座谈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文件,推出53项司法举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妥善审理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案件11256件,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推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正确处理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纠纷案件197件,增强社会投资积极性。尊重保护契约自由,审理合同纠纷28884件,通过案件裁判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妥善审理“三权分置”改革引发的农村土地纠纷124件,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助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围绕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依法确认189家企业让与担保合同有效,维护新型担保效力,促成融资1.31亿元。组织排查“套路贷”与虚假诉讼,依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101件,严格规制预扣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利率保护上限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违法犯罪4件,着力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关注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慎用“查冻扣”等强制措施,促成55家有发展潜力企业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围绕帮助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完善府院破产联动机制,推动安华汽车等21家申请破产企业,充分运用债务减免延期、资产重组、引入第三方投资者等方式,实现项目成功嫁接、企业重新投产、僵尸企业出清。盱眙法院审理的淮安金桥悦瑞公司破产案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转破’优秀案例”。

——激发社会创新开放活力。支持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惩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94件,判处罪犯14人,判决侵权人赔偿575.3万元。审结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的“BT天堂”站长袁某某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予以报道。突出对新业态、新商业和新投资模式的司法保护,审结私募众筹、产权式商铺、网络交易等新类型案件1145件,促进创新型企业成长发展。紧贴“1+4”台资产业发展计划,围绕打造台资高地“升级版”,设立涉台商台企纠纷巡回法庭及诉调对接办公室,依法处理涉台纠纷10起,涉案标的总额1.88亿元。妥善处置涉案标的超亿元的实联长宜淮安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有效缓解台企经营压力。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发布刑事、行政、民间借贷、保险、房屋买卖等领域审判白皮书21份,向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67件,公布法院裁判要旨、阐明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公众的实际行动。市中院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全国首例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坚决维护英烈形象,引导树立崇尚英雄、敬仰英烈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庭审直播月”活动,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和案件庭审直播工作,网上公开裁判文书88649份、直播庭审22634次,同比分别上升76.6%和248.1%,切实把庭审过程打造成为法治公开课。全市有6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官”,淮安区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直播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100余名法官开展法律宣讲300余场次,41个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法治栏目采用。开发区法院顺应大数据时代需求,建立“法治村居”双线课堂;涟水法院深入开展普法宣讲“双百”工程;清江浦法院“巡回审判六进”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项目”。

2发挥审判职能,持续巩固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者、捍卫者、实践者的职责使命。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3726件,审结3401件,判处罪犯3868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8件58人,依法审结省挂牌督办的聂元元等15人重大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犯罪案件229件。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971件。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大对腐败惩处力度,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8件3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2人。积极参与禁毒、“扫黄打非”、“净网”专项活动,精准打击“黄赌毒”犯罪200件316人。重拳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31件,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切实保障涉诉民生利益。新收一审民事案件49637件,审结44194件。坚持法、理、情融合,妥善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诉纠纷,一审审结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财产权属、相邻关系等案件4095件,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案件7426件。清江浦、淮阴法院力推家事审判改革,建立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参与修复受损家庭关系。不断优化诉讼服务线上功能,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35121起。淮安区法院建立电子送达平台,有效减轻当事人讼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案件当事人或申请执行人缓减免交诉讼费395.5万元、发放审判执行救助金391.26万元。强化涉诉案件源头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5044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平台化解。洪泽法院“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在全国法院“枫桥经验”研讨会上作典型交流。

——大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53件,审结744件。坚持监督和支持并举,以驳回起诉、不予立案等方式结案203件,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00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和解、撤诉等方式结案125件,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依法推进征收拆迁工作,审理涉及棚户区改造、高铁商务区、城市快速路等市重大项目案件255件。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报,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2.87%。推进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建立由清江浦法院集中管辖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机制、组织机制和保障机制。

——不断筑牢绿色司法屏障。新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76件,审结165件。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制定《关于加强洪泽湖、白马湖生态资源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获批设立,为打造“生态河湖好风光”淮安品牌奠定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受理涉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5件,审结吕某等14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令被告承担生态修复费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予以报道。拓宽恢复性司法适用范围,积极采用增殖放流、补种复绿、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判决方式,依法判处责任主体放养鱼苗93万余尾。

三、奋力执行攻坚,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始终保持决战决胜状态,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与力度打响执行攻坚战。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3976件、执结41365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23.53%。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居全省法院第一,其他指标均达最高法院要求。

——推动构建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坚持党委领导,市委专门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市委政法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入全市政法工作重点项目,4次召开工作推进会;各县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出台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的文件。强化各方协同,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千名代表助执行”机制,组织1389名人大代表深入执行一线、实地见证执行案件2077件。联合市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控人扣车机制,累计协助控人224人次、扣车206辆次;会同市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局等8个部门出台信用惩戒机制,将44964 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为377名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限制其高消费、银行贷款、出国出境和招标投标等行为,让“老赖”寸步难行、无处遁形;聘请1674名基层网格员为执行协理员,为法院提供执行线索2180余条。突出法院主办,建立“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责任体系,推行“周通报”“旬连线”“月约谈”和“常态化督导”四项机制,制定“战役图”“战斗图”,组织清理积案攻坚、房屋搬迁、财产处置等九大战役。目前,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

——精准实施决胜攻坚。着力破解查人找物难题,全面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存款、理财产品等16类25项信息,基本实现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形式和相关信息的有效覆盖、“一网打尽”,共冻结资金21.75亿元,查询到不动产信息6174条、车辆2903辆,改变传统“登门临柜”办案方式。坚持穷尽执行强制措施,对网上查无财产的被执行人,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手段,共出动警力11084人次,搜查 1507 次,拘传1921人,拘留907人,追究刑事责任8人。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紧盯“骨头案”“钉子案”,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掀起合围“老赖”的强大声势。全市涉党政机关、涉军停偿案件全部执结,在全省率先完成任务。加快财产处置变现进度,建立网拍服务外包机制、引入网上一键询价系统,形成“法院+社会机构+网络平台”的涉执资产处置新模式,网拍拍品2730件、成交金额20.61亿元。

——确保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行。自觉刀刃向内、全面规范执行工作,制定《执行标准化手册》,对13个重要流程节点作出明确指引,彻底转变以往“一人包案到底”局面,着力解决“执行不力”问题。扎实推进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实体化运行,完善协同执行、集中执行、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实现“最强大脑”和“最强团队”有机结合。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案件,建立单独的终本案件管理库,设置专职结案“质检员”,实行一案一表清单化管理,防止滥用终本程序。全面推进执行公开,法院自动推送、当事人自主查询执行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在网易等直播平台开展执行网络直播70余次,点击量突破4800余万人次,在“抖音”、微信等自媒体发布执行现场、典型案例等信息900余条,市中院拍摄的执行微电影《人性》获得第三届平安江苏微电影比赛二等奖,营造了褒奖诚信、打击失信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司法改革,大力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坚定不移在改革创新中迈向公正高效权威。

——狠抓司法责任制有效落实。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全市增补入额法官34名、退出员额11名,公开招录书记员71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合议庭规范运行的意见》,不断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推进院庭长办案实质化,全市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办结案件66090件,占结案总数的59.97%,市中院院领导办案数排名全省前列。探索构建新型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突出类案指导、评查通报、责任追究,编写类案审理指南2辑、编发案例17个,评查发改案件或庭审120次,促进办案质量有效提升。

——力推繁简分流实质化运行。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的全覆盖、全流程、标准化的繁简分流新模式,自主研发信息化、标准化繁简案件甄别系统,实现对民商事案件智能分流。推行“三车道”案件分流模式,将简单、普通、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普通法官和院庭长审理,通过构建“两预一庭”制度,推行要素式审判法,集中办理诉讼事项,实现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全部设立速裁庭或速裁中心,全市组建速裁团队43个,配备速裁法官45人,占法官总数的12.19%,办结全市44.41%的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41天;市中院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3.3天、服判息诉率100%。

——加快综合配套改革协调推进。出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纪要》,全面落实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机制,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作证86人次。认真落实新颁布的《人民陪审员法》,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一审案件陪审率93.11%。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出台《关于保护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金湖法院在全省率先建成法官维权APP,切实保障法官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建立“云柜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司法数据分析中心,推动现代科技应用和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按照“八个本领”“五个过硬”要求,持之以恒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涵养忠诚品格,坚定政治方向。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主题宣讲、实景课堂、学习竞赛、读书调研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两个维护”。开展“践行周恩来精神、建好周总理家乡”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学习十九大·岗位建新功”半月谈活动,激发干警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热情。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始终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法院各项工作,着力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头雁效应”,不断增强干警党性观念、恪守党性原则。

——锤炼素质本领,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27期3779人次。注重实战化技能训练,举行书记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对表现突出的55名书记员予以表彰,2人受到省高院表彰。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全市法院先后有440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首次中标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重点调研课题,23篇论文在全省、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市中院蝉联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

——锻造优良作风,确保廉洁公正。开展“作风建设大会战”活动,围绕超长期未结案件、司法不规范行为、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等8个方面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活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加强集中警示教育,编发全市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讨论交流,切实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无禁区、动真格、不姑息,全市法院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22件22人。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一年来又取得了新进展、新业绩,市中院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5-201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连续17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科学跨越发展先进集体。全市法院系统有120名个人或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全国法院2018年度十大亮点人物”“全国优秀法官”姚月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汤春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海忠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长期以来的关心帮助。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多次到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或对法院工作批示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千名代表评庭审、千名代表助执行的“双千”机制,专题审议全市法院商品房买卖审判工作,人大代表1910人次走进法院旁听庭审、助力执行。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服务大局实效有待进一步显现,特别在保障民营企业方面,尚未形成长效机制;执法办案社会效果有待提升,少数案件久拖不决,少数法官生冷硬横,选择执行、消极执行仍没有根治,执行信访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仍未完全杜绝,个别法官因违法违纪被查处,严重影响司法形象。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法院奋力攻坚,实现跨越突破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目标,突出“改革创新、科技引领”两大驱动,狠抓“思想政治建设、服务大局成效、执法办案能力”三项重点,持续打造“铁案品牌、绩效品牌、阳光品牌、亲民品牌”四大品牌,努力实现“诉讼服务全方位、办案质效创新高、执行工作再巩固、队伍建设争一流、基层基础上水平”五大目标,为淮安高质量发展走前列、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突出护商助商亲商,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开展服务实体经济专题大调研,推进服务和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30项举措落地生根,着力优化和改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动力。严格落实市委“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作用,坚决保护好淮安发展的环境优势。二是聚焦安全安居安业,以更实举措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加大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突出惩治“隐性”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做好厅局以上职务犯罪等重大案件审判工作。持续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推进青少年维权工作,促进社会治理。三是围绕为民便民利民,以更优服务回应群众关切。建设淮安“微法院”,提供一体化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实现“指尖上的诉讼”。建立全市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化解格局。继续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形成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法官讲法·以案释法”项目,将更多案件庭审送到群众身边。四是紧扣效能职能智能,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在全口径推进“简案快审”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繁案精审”配套机制。指导基层法院优化内设机构,让司法政务、业务运行更为顺畅高效。完善审判执行大数据分析平台,提高司法预测预判、风险感知和监察监控能力。五是着眼专业精业敬业,以更严要求建强法院队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立健全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大会战”回头看,建设庭审自动化巡查系统,扎实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法院的使命光荣神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殷切厚重。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优异司法业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报告专用名词解释


1.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担保标的物整体权利(通常是所有权)附条件转移给债权人,但不转移担保物的占有;在债务得到清偿后,标的物的整体权利返还给担保设定人;债务届期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将基于约定直接取得该担保物所有权的一种担保方式。

2.套路贷。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3.“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是指组织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现场开庭、就案讲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4.“法治村居”双线课堂。是指开发区法院探索建立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立体普法模式。

5.“双百”工程。是指由涟水法院开展的“百场法治讲座进校园、百场巡回审判进乡村”活动。

6.电子送达平台。淮安区法院建成并运行全市法院首家电子送达中心,全面推行“互联网+送达”模式,组建10人送达团队,专门负责民商事案件诉讼文书扫描、送达催办、邮寄装袋、材料收转等工作。该平台对文书送达的电话录音、图片资料、受送达人电子档查阅记录等证据链保存期可长达10年。

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每季度安排行政案件庭审,组织邀请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工作人员走入法院旁听观摩,促进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8.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为实现洪泽湖流域内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治理,省法院批准洪泽区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全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以及泗阳县、泗洪县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对已经穷尽法律规定的财产调查和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作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

10.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是指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起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  

11.“两预一庭”制度。是指对于速裁案件,积极推行庭前“预评议”和电话“预调解”做法,力争通过“一次庭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