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0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 章 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及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1927件,审执结108827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8202件,审执结7561件。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65件,其中开发区法官人均结案487件,居全省前列。全市法院收案总量下降、存量减少,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指标持续向好。
一、推进平安淮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49件,判处被告人37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80人,形成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强大声势。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挖出并移送“黑伞”线索17条,依法判处“保护伞”“关系网”被告人11人,切实做到“见黑见恶又见伞”。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对涉黑恶案件判处罚金1147.01万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或责令退赔2959.97万元;开展专项执行月活动,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实现“不见财”涉黑恶案件“清零”。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一审审结刑事案件3629件,判处被告人4993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公开审判一起全市历史上涉案人数最多、毒品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冰毒案。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一审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99件。保障群众“钱袋子的安全”,一审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31件。守护淮安生态“颜值”,在盱眙县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审结沈某某等14人非法拆解冶炼废铅蓄电池等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环境资源案件62件;向市委报送《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工作报告》,市委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和青少年维权工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社区矫正工作。淮阴区法院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准确把握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要求,圆满完成特赦实施任务,市法院制作的特赦裁定书被作为范本向全省法院推广。
——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一审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3件37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人,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赵洪顺受贿、华润山西医药公司原总经理张红林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等大案要案。严厉惩治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犯罪,一审审结侵吞扶贫资金、惠农补贴等案件2件。加大行贿犯罪惩治力度,依法判处行贿犯罪6人,让“围猎者”同样付出沉重代价。以玩忽职守罪对金湖疫苗事件中两名责任人判处有期徒刑,为监管者敲响“在职必尽责、渎职必担责”的警钟。
——营造崇德尚法良好氛围。坚持弘扬社会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市法院审理的侮辱消防烈士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向社会发布刑事、行政、环境资源、民间借贷等审判白皮书6份,向政府及其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23件,3件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今日说法”等央视栏目播放全市法院案例51个,制作法治微电影微视频13部。市法院拍摄的《消失的婚房》《人性》分别获得全省“以案释法”好视频奖、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微视频优秀奖。市法院、淮安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二、聚力打造法治高地,依法保障淮安高质量发展
——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两意见一方案”,为在淮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坚持平等保护、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原则,一审审结合同纠纷案件30517件。加强公司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一审审结公司纠纷案件221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推动建立市县(区)府院破产审判协调联动机制,设立破产管理人公益基金,出台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通过“重整和解”使5家企业获得新生,通过“破产清算”使62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清理债权债务14.96亿元,盘活厂房、土地280.77万平方米,安置职工4486人。与市工商联联合开展“法润民企6+1”行动,联系全市520余家民营企业,为其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咨询、法律培训等服务,服务民企发展经验被省法院推广。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效防范政治风险,一审审结“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5件。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有效解决利群时代商贸、长青休闲用品、洛斐尔建材等公司61批次1660余件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盱眙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一审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418件,成功调处生态新城建行与华信投资等7家公司、涉案标的额近5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大力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全面复查2016年以来的民间借贷案件37506件,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866条,切实让“不法套路”走向“穷途末路”。积极参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清理P2P网络仲裁裁决执行案件123件,遏制互联网金融“野蛮生长”态势。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风险,一审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2513件,依法妥善处置淮海青年城、港龙义乌、爱琴海等问题楼盘34个,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突出惩治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72件。贯彻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理念,依法适用“双罚”制判处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被告人“BT天堂”网袁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件微博点击量超2亿次,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市法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建议工作,向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意见书》,帮助企业提高权利意识和维权能力。
——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审判工作机制,清江浦区法院全面履行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职能。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6件,其中判决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79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裁定驳回起诉396件,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15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91件,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服务保障全市“重特大项目攻坚年活动”,妥善审理涉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引发的征地拆迁纠纷94件,市法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中心城市建设优秀服务单位”。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向市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分析报告,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持续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8.78%,同比上升5.91个百分点。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民生权益保障。坚持讲清事理、讲明法理、讲透情理,妥善审结涉及群众“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的一审民事案件48127件。深入开展“法护家园”系列活动,与妇联互设家事调解室、家事巡回法庭,聘任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辅导员462名,婚姻家庭案件一审调撤率达62.9%。清江浦区法院在于某虐待继女案件中发出全省首份禁止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禁止令”,被评为“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洪泽区法院判决某托管班对受伤儿童承担照看不周的侵权责任,入选“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对消费欺诈行为的制裁力度,一审审结网络购物、消费侵权等案件72件;涟水县法院审理的某快递公司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保价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入选“全省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299.16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232.84万元,彰显司法的温度。
——健全实战型、长效化执行攻坚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大力实施“执行接续攻坚”行动,全市法院执结案件3187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1.2亿元,执行四项核心指标居全省前列,8项执行实效指标居全省前三。健全执行联动机制,提请市委政法委将执行工作纳入年度政法重点项目和综治考核指标,会同公安机关共建“执行30分钟响应圈”,推行“执行+保险”工作机制。完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929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412人次,通过“定制彩铃”“督促履行令”“任职失信核查”等举措,促使5827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大力开展涉金融、民生等领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搜查1899次,拘传或拘留1597人,判处拒执犯罪2人。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推广清江浦区法院执行案件“三分法”管理经验,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4.12%,同比上升24.29个百分点,平均用时同比缩短68.73天。
——构建一站式、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非诉讼服务分中心、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实现“厅网线巡”一体化诉讼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的便捷服务。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办事规程、服务指南和风险告知等制度,群众诉讼事项当场办结率、一次性办结率达98%以上。持续深化跨层级、跨区域诉讼服务改革,全市法院办理网上立案35094件、跨域立案98件,涟水县法院完成全省首例执行案件跨域立案。6家基层法院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实现诉讼“不打烊”。
——打造宽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通报制度,大力推动“无讼淮安”创建工作,实现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实质化运行非公企业、金融纠纷、医患纠纷等12类联动调处平台,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等参与诉前化解纠纷17182起。自主研发“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上线3个月吸纳全市43个调解组织、239名调解员入驻,注册用户1165人,线上调解纠纷279起,相关经验入选《江苏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市法院和6家基层法院一审收案总量呈下降态势,全市法院一审收案总量下降3.06%。开发区法院建成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中心,交通事故案件同比下降56.68%。涟水县法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共同推动建立土地争议仲裁庭,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同比下降50.06%。金湖县法院构建“全域诉调”模式,物业纠纷案件同比下降50.24%。
四、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坚决确保司法公正
——构建科学有效的审判监管机制。坚持在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督,切实防止权力“任性”,保证办案质量。强化市法院的监督指导,审结二审案件5152件;编写类案审理指南8份、刊发《参阅案例》4期76个,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强化院庭长的权责管理,建立“四类案件”管理清单,落实院庭长实质办案要求,全市法院院庭长承办和担任审判长办结案件65423件,占结案总数的60.12%。强化审判管理部门的专责管理,构建日常评查、定期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四位一体”评查模式。组织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和优秀庭审评比活动,全市法院2份文书、1场庭审分别入选全国法院“百份优秀裁判文书”和“百场优秀庭审”。
——完善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纵深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行“两拓展一集中”,有力提升办案效率,实现11%的员额法官办理51%的民事案件,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35天,25个快执团队办理65%的执行案件,1441起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庭审程序。市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经验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加快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提升庭审实质化水平。扎实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全市法律援助刑事案件1003件,援助比例达到100%。
——推进系统协同的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管理机制,优化队伍结构。扎实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市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全部调整到位,共精简机构45个,司法职权配置更加合理。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自主研发案件繁简分流自动识别系统,被评为“2019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优秀创新案例”。市法院及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等3家基层法院创成省5A级数字档案室。
五、加强能力素质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法院人初心四问”大讨论、“四重四亮”、调研成果交流、实境课堂教育等形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主题党日”“双诺双评双励”等活动。
——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28期4600余人次,做到全员参训、全员提升。开展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干警“实战”能力。加强司法调研工作,举办“青年法官论坛”,47篇学术论文和调研课题受到上级法院、市级以上法学会表彰或被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市法院获得“全省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奖”“全省法院案例工作组织奖”“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完善优秀人才培养机制,选派5名干警上挂下派。
——持续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派发季度工单、召开廉政述职会,拉紧链条压实责任。切实改进作风,经常性开展作风检查、审务督察,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编发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建立“全方位综合监管长效机制‘1+10’制度体系”,应用“审执结案件廉政回访”平台,先后回访案件5479件12471人。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对26起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全市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审判工作,对审议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通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21人次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调研。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8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审结抗诉案件17件,办理检察建议案件287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作用,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4876件,及时规范办理信访投诉,让人民有效监督司法。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的监督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分析研判还不到位,依法服务大局的制度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有的案件办理质量效率不高,审判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法官工作压力过大,法官职业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干警规矩意识欠缺、工作作风不佳,个别人员甚至违纪违法,法院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决胜收官”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两项重点,启动“审判质效提升年、司法改革巩固年、为民服务深化年”三项活动,推进“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基层基础、智慧法院”四大建设,精心打造高质量司法,全力助推品质政法建设,为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扛起更大担当,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确把握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关于“执行合同”“保护少数投资者”“办理破产”等指标内涵,进一步提高相关案件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营造尊商、护商、惠商的良好氛围。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投资有信心、发展有动力。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违法侵权成本,全力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法润民企6+1”行动转型升级,构建涉企案件分析研判、经营风险预警提示、法企文化共建机制,努力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司法服务。
二是强化更实举措,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围绕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市”,打响“无讼淮安”创建品牌,努力让更多纠纷以和谐方式解决。围绕扫黑除恶重点培育市建设,坚持黑恶并扫、“伞网”并除、“财血”并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围绕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引领奉法、守法良好风尚。
三是打造更优服务,着力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措施。加强人身权、财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接续攻坚“切实解决执行难”,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清理执行积案,向人民群众兑现胜诉权益。建强建优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强化生态修复工作,筑牢绿色司法屏障。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
四是落实更严要求,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对下监督指导,促进严格规范司法,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大力加强队伍“四化”建设,全面构建符合司法工作特点的素质培养、选拔任用、职业保障机制,确保干警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认真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健全完善队伍全方位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形成“震慑、不敢、知止”氛围。
五是强化更高自觉,着力接受各方监督。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加大建议、提案办理力度,提高建议、提案办成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建立一体化司法公开平台,打造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让人民群众监督公平正义的实现。
各位代表,奋斗成就梦想,实干铸就辉煌。新的一年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守法治信仰,回应群众关切,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淮安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续写高质量跨越发展精彩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专用名词解释
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2019年6月28日,省法院根据生态功能区划,在全省9个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法庭,分别受理管辖范围内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设立在南京中院)受理二审环境资源案件。其中,在盱眙县法院设立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及泗洪县、泗阳县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指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将其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特赦:指对已受罪刑宣告的特定犯罪人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刑罚。2019年6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定,对九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两意见一方案”:指市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法润民企6+1”行动:指的是服务民企“六项机制、一个挂钩”,即民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民企运营法律体检机制、涉民企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涉民企纠纷“绿色诉讼”机制、民企法律文化培育机制、“法企同行”法律宣讲机制,实现一名法官挂钩一家以上民营企业。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指将分散在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通过上级法院统一指定的方式,交由一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法护家园”系列活动:指市法院与市妇联联合开展的关爱妇女、儿童、老人等特殊群体的系列法律维权活动。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执行四项核心指标:指“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明确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四项指标。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执行+保险”工作机制:指法院与保险公司协作,运用保险资源助力执行工作。当前较为常见的为执行“悬赏保险”,申请人只需承担悬赏金额较小比例的保费,在举报人帮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或财产后,保险公司将直接根据法院出具的悬赏结果通知书对举报人进行全额奖励。此外,财产保全保险、公告悬赏费用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也正在探索运用当中。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指由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和初次接待、制作发送格式化文书、网络查控、收发委托执行请求、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拍卖辅助工作、接待来访、接处举报电话等8类事务性工作,提供视频会商、4G单兵连通与执法记录仪使用、执行公开、舆情监测、决策分析等5类技术服务,承担繁简分流管理、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执行案件“三分法”:指清江浦区法院首创、全市法院推广的“多层级人员分类、多维度案件分流、多类型事务分离”执行集约化办理工作模式。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厅网线巡”: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和巡回办理点。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跨域立案: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目前,全市已实现在任意一家法院、派出法庭均可申请办理跨域立案服务。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无讼淮安”创建工作:为推动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市委政法委与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于2019年9月联合发布《“无讼淮安”创建工作方案》,共同打造“无讼淮安”创建品牌。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指市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社会化资源自主研发的“互联网+社会治理”新型解纷系统,目前平台主要可以实现在线咨询、查询、调解和诉讼四大服务功能。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四类案件”:指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两拓展一集中”:即推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向刑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拓展,由“快慢分道、简案快办”向“普案细审、繁案精审”拓展,对送达、排期开庭、保全、鉴定评估、文书上网等审判辅助事务实行集中办理。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案件繁简分流自动识别系统:指市法院为实现繁案简案科学分流而自主研发的智能识别应用,立案部门在导入案件必要信息后,可一键识别出案件繁简情况,并自动标识“繁”或“简”。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全方位综合监管长效机制‘1+10’制度体系”:指市法院出台的《关于构建全方位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深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暂行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三不”机制:指“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两个一站式”建设:指“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队伍“四化”建设: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见报告第XX页第XX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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