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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法院闭环式管理推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时间:2021-10-19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洪泽区法院闭环式管理

推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今年以来,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探索构建闭环式审判管理方式,建立法院目标考核、部门业绩考评、个人绩效考核“三位一体”考核体系,健全院长宏观管理、审管办中观管理、庭长微观管理、法官自主管理“四维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1-8月,该院9项重点审判质效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其中6项指标居全市首位,5项指标居全省前十,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相关工作经验被市法院章润院长批示肯定并向全市法院推广。

一、围绕“精细、服务、联动”,更新三项理念,推动审判管理水平提升

一是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合理配置审判权与审判管理权,细化院庭长及审管办审判管理职责,实现审判管理权规范有效行使。将信息化作为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实时监控案件流程节点,实现审判管理常态化、实时化。抓好建章立制,推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以制度保障精细化管理。

二是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牢固树立“破解难题、服务审判、服务决策”理念,尊重法官主体地位,引导、激励法官提升自主管理能动性。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审判管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加强数据分析工作,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从单打独斗向整体联动转变。秉持“全院参与、全员覆盖、全程监管”原则,构建院党组规划领导、审管办协调督促、审判部门分析研判、法官自主管理的“大审判管理格局”。

二、围绕“目标、职能、责任”,完善三项制度,实现案件质效全程监管

一是强化目标引领,健全业绩考评制度。紧盯“全市第一、全省领先”目标,围绕审判流程管理、审限管理、院庭长监督管理等,制定一系列提升审判质效的制度规范。落实院庭长办案,将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明确具体办案任务。1-8月,院庭长办案数量占结案总数61%。

二是结合岗位职责,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审管办职能作用,做好考评指标“研究员”,对标对表基层法院年度工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找准弱项短板,列明责任清单,逐项制定查漏补缺措施。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员”,尊重部门间案件特点和差异,科学确定各部门审判工作重点,灵活运用督促提醒方式,协调各部门同向发力。做好审判质效“督察员”,定期开展质效分析,点对点发送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对长期未结案件、司法公开等指标,及时进行催办督办。

三是引导自主管理,健全法官晋升制度。制定《法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将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计入法官业绩考核。推行法官承诺制,由法官对周结案、月结案情况作出预估,完不成承诺任务的,纳入业绩考评。建立法官个人排名与庭内重点指标“双排名”制度,通过每日更新、每周通报、每月快报,确保全体干警“眼前有数据、心中有指标”。

三、围绕“诉前、诉中、诉后”,创新三项措施,形成审判质效提升合力

一是诉前摸清底数控增量。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深化“无讼村居”创建,开展“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活动,联合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有效压降纠纷成讼增量;邀请6名人民调解员和“全国模范法官”张贵银驻院担任诉前调解员,与20余家单位开展诉调对接,在劳动、物业、交通事故等领域搭建起近10类联动调处平台。

二是诉中创新举措减存量。对案件节点实行精细化管理,严防严控诉讼环节3大类23个风险点和执行环节3大类13个风险点,同步推进廉政风险监测。严格落实程序变更、延长审限等事项“一把手”审批制度,实现长期未结案件存量清零。完善速裁快审机制,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6种类型化案件设计“案件要素表”,针对无异议案件实行无书记员开庭、远程庭审,庭审效率提升80%,全院已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压缩至48天。

三是诉后评价问责提质量。完善案件评查、节点管控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督办机制,细化常规评查、流程评查、发回改判再审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出台《发改案件评查制度》,每季度对发改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承办法官予以追责。实施精品司法工程,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岗位练兵活动,邀请优秀法官和律师代表等担任评委,评选年度“十佳庭审”“十佳文书”“十佳案件”。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聚焦“六难三案”,开展“六查六纠”,集中整治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先后查找和纠正各类不规范问题16项。强化科技支撑,应用文书智能纠错、隐名处理等软件,建立信息录入纠错系统,实现错录、漏录信息自动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