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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中院这一创新探索入选《淮安改革案例》
时间:2022-09-15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淮安中院探索失信被执行企业分级分类管理相关做法入选淮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淮安改革案例》。

今年以来,淮安中院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探索失信被执行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创新构建“失信宽限 +分级惩戒 +专项修复”机制,形成执行工作与信用体系建设双融双促良性格局。源头治理、和解建议、两书“同达”等三项创新做法被评为全省法院信用修复创新机制,并获省信用办通报表扬。

构建失信宽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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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源头治理,在执行立案时向被执行企业送达《失信预告书》,告知被执行人纳失后果及影响,督促引导654家被执行企业主动履行义务。建立和解建议制度,对有积极履行意愿但暂不具备履行能力的企业,在书面作出信用承诺前提下,根据其履行态度和能力分级设置1-3个月失信宽限期,先后推动427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251家涉执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构建分级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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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信行为类型、程度、后果等因素,将全市2198家被执行企业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等级。对轻微失信企业,依托“无讼淮安”等平台采取警示、督促为主的柔性惩戒措施;对一般失信企业,通过网络交互平台即时推送失信信息,由联动惩戒单位采取限制、监管、曝光为主的一般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采取司法强制、刑事处罚为主的严重惩戒措施。

构建专项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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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纳失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制度,及时告知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条件及程序。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清理”原则,集中开展排查甄别及督促履行工作。今年,全市已退出失信名单企业主体1418家,退出率 65%。

供稿: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