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卫平 本报通讯员 赵德刚 凡振峰 费苏皖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力“一案一清”实质解纷改革,通过事务办清、事实查清、道理说清、法律讲清,推动纠纷一次性结清,防止“一审生二审、审判生执行”。
今年1月至7月,该院上诉率和发改率同比降低9%和8%,执行案件数量同比减少12.6%,申请再审和信访数量实现“双下降”,其中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列全省法院前十。
事务一站办清,让群众只跑一次腿
“我自己经营一家建筑公司,因为装修尾款收不回来,到法院起诉立案后,仅用十几天就拿到拖欠的装修款,我和陈某也和好了。”李某说道。
“我一进法院大门,就有引导流程图,还有专职导诉员全程详细解答疑问,不到十分钟,手续就全部办完了,真是太给力了。”李某点赞道。
好多年前,当事人起诉时,到法院跑好几趟,不仅费时费力,忙半天也搞不清哪个窗口办哪件事,对立案程序是一头雾水。
近年来,洪泽区法院不断强化“如我在诉”的理念,设立“一站五中心”,制定“一案一清”工作引导流程图,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引导服务,实现立案办理、联系法官、法律咨询、法律辅导等诉讼事务“无缝对接、一次办好、一次办结”。
事实力求查清,推动定分止争
“张法官,工程款已经全部支付,这是付款截图。”3月23日,王某比调解书确定的付款时间提前5天,支付了2.8万元装修尾款。
今年2月,孙某与王某因装修尾款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孙某为了讨要装修尾款安排工人堵王某饭店,双方的火气越来越大,矛盾愈演愈烈。双方在材质和单价计量上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张蕊想到从固定工程尾款数额入手,决定现场勘查,由当地资深的装修行业第三方主体参与到评估比价中去,最终矛盾得以化解。
“事实查清”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洪泽区法院明确庭外“三调查”机制,突出实地调查,对于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劳动争议等传统纠纷,法官基本都能深入现场勘验调查;加强职权调查,建立职权调查识别机制,院庭长审核把关,规范流程并附卷,着力解决取证困难当事人难题;借力专业调查,建立建设工程、保险、医疗等人民陪审员专家库,加强与鉴定机构、行业组织、商会等专业性较强领域的沟通,协助查明涉专业案件事实。
道理务求说清,解开双方心结
“我们回去一定好好过日子!”近日,洪泽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撤回离婚诉讼,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当事人张某和王某于2011年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均为再婚,婚后张某多次在网络平台上借款,且借款去向不明,王某多次劝说无效,认为双方婚姻已无力经营下去,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你们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再婚组成家庭也不易。”承办法官黄丛梅在调解过程中,通过与王某的交谈,发现王某虽然坚持离婚,但态度没那么坚决。捕捉到这一细微的变化,黄丛梅加大调解力度,进一步缓和两人关系。
“法官在办案时要讲法理,更要心贴心讲情理,只有把道理讲清,才能案结事了。”黄丛梅说,尤其是在处理涉家庭伦理类纠纷时,要及时掌握当事人的心理预期,找到当事人情感的联结点,这是开展调解的关键所在。
洪泽区法院树立“事心双解”理念,构建“分层递进、闭环衔接”的立体化全流程释明机制,通过溯源矛盾缘由、吃透案情、摸清心理、精准释明,打开“心结”,解开“法结”,让群众带着怨气来,理解服气走,实现“服判息诉、实质解纷”。
法律精准讲清,力求纠纷一次结清
“严法官,我们农庄的围墙、灶台等地方出现严重的裂痕,我们马上就要进一批鸡苗,这耽误我们的养殖时间,请尽快帮我们解决。”刘某为了建农庄向植某购买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2个月后,刘某发现围墙、灶台及部分地坪出现了严重质量问题。
承办法官严银拿着类案判决书与驻庭调解员、特邀检测员共同前往农庄进行现场勘验,并讲明法律规定和类案判决结果。见植某认识到法律后果,严银和驻庭调解员便进行“背靠背”调解,引导双方寻求最优解决方案。最终双方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心平气和地自愿接受调解,植某同意向刘某赔偿4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本案调解成功后,6起类似纠纷也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工作中,该院通过压实法官全程法律释明责任,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做到“当事人说事,法官释法”。2022年以来,该院共送达释明提示函1356份。
“当事人进了法院,我们就要树立案件到我为止的意识,一案要是不清,小案也有可能衍生出几个案子,大案就更不用说了。只有努力一次性把案件办清,才能减少许多不必要的诉讼。”该院院长李玲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