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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清江浦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案例入选《江苏法院2023年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
时间:2023-11-21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省法院发布《江苏法院2023年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行政争议纾解工程 推动纠纷实质化解”案例成功入选。

案例介绍:

近年来,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裁判与解纷并举,深入推进行政纾解工作,助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取得良好成效。今年1-9月,该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同比下降15.92%,行政案件调撤率34.07%,一审服判息诉率51.97%,行政案件审判质效指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深化机制建设,全方位夯实纾解保障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统筹机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支持,建立涉众型、问题型、重点型、稳定型行政争议预警报告制度,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率等纳入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范围,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张某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履行法定职责系列案中,依托某县县委支持,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纠正物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实质化解批量案件97件。

二是完善纾解平台对接机制。对接市行政纾解中心,联合市、县区司法局制定工作规程,将征收补偿、行政赔偿等争议先行导入纾解中心进行矛盾化解。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行政争议纾解分中心,安排2个专职纾解团队进驻办公。对经甄别适宜纾解的案件,通过市行政纾解中心流转至各县区司法局开展协同化解工作,有效提高纠纷实质化解效率。机制建立4年来,累计分流案件716件,成功调处351件。

三是推行“两书一函”提示机制。构建起“人民法院通知、应诉机关执行、司法行政监督”的常态运转体系,每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由法院发出《出庭应诉通知书》《出庭应诉联动告知书》,由司法行政部门发出《出庭应诉交办函》。今年以来,共发出“两书”476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9.30%,同比上升2.75个百分点。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推进县区政府“一把手”示范出庭,连续2年实现县(区)长出庭应诉全覆盖。

畅通纾解渠道,全阶段化解行政争议

一是畅通“源头治理”通道。构建行政机关、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息共享、程序衔接的工作机制,凝聚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合力。会同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行政争议会商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矛盾风险的事先研判、事中协调,支持行政机关将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内。强化与行政复议机关在实质解纷程序上的衔接,突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功能作用。在龙王山村征地补偿纠纷中,及时与属地行政机关和复议部门对接,启动会商化解程序,规范征收程序、明确补偿标准,成功将152起行政争议化解在诉前。

二是畅通“多方联调”通道。引入检察机关、法律援助机构、行业协会、村居“乡贤”等力量参与纠纷调处,拓展行政争议化解路径。今年以来,共邀请第三方参与协调化解纠纷30余件,成功化解 12件。充分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平台和“一码解纷”在线智调平台,将行政争议纳入诉调对接机制范围,实现行政争议线上线下共解。在江苏某机械公司与金湖县某街道办履行行政协议一案,经"一码解纷”平台线上会办,仅用时20天即成功化解,取得多方满意的效果。

三是畅通“自我纠正”通道。全面推广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制度,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构建自我纠正容错机制,明确自我纠正适用条件和工作程序,实现主动纠错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对征收补偿、城建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经审查发现确有问题的,提出一揽子化解方案,引导行政机关进行自我纠正,压紧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今年以来,通过推动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51件。

做实提示预警,全要素预防行政纠纷

一是做实府院良性“互动工作”。与各县区司法局建立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对行政争议多发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研讨,帮助行政机关及时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司法建议功能,就行政执法不规范、制度不完善、监管漏洞等突出问题提出建议,今年向人社、工商、公安等行政机关发出11条司法建议。针对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中存在的招录管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被采纳后转化成具体制度文件,相关做法被省法院转发推广。

二是做实行政审判“年报工作”。编发“1+9+N”行政审判年报,每年向市政府、各县区及政府部门通报涉诉情况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针对某一领域行政争议多发情况,总结归纳问题,及时发布专项情况报告。如聚焦征收补偿类案件中,涉申请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诉讼多发情况,向公安机关发出专门分析报告,提示公安机关规范履职行为,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肯定,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学习。

三是做实行政庭审“季季看工作”。与市司法局共同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每季度选取典型案例,邀请行政机关及其职能处室负责人观摩庭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评议庭审,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供稿 :淮安市清江浦区法院 蒋同一 张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