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做好全市法院干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切实推动广大干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自即日起,我们在官方微信开设“学习新思想 淮法干警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不定期刊发党的二十大精神解读阐释报道和全市法院干警学习实践体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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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到“五个过硬” 干好本职工作
党的二十大2022年10月16日在北京胜利召开,本人和全院干警一道观看了二十大开幕式,并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工作报告,感到深受教育,倍受鼓舞。而后多次参加了上级法院及本院组织的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并在党小组会上就如何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工作,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至2022年底,本人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三本书,并认真做了学习笔记。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本职工作谈五点粗浅想法。
一、信念坚定,政治上过硬
我国目前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坚定理想信念,在各自工作岗位上,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要突出政治导向,平时要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功底。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确保自己在政治上不犯错误。
二、淡泊名利,思想上过硬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目前法院同志工作任务重,工作要求高,但职级提升和工资待遇与一些单位和行业相比还有一些差距。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矛盾纠纷的化解人,要像优秀法官和先进人物看齐,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好思想好品德,淡泊名利,不盲目攀比,因为一个人如盲目地攀比,心态很容易失衡,而人的心态一旦失衡极易失足而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要忠于职守,安心本职工作,为党的政法事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三、吃苦奉献,作风上过硬
目前,我国仍处于转型期,加上疫情的影响,社会矛盾纠纷增多,导致人民法院收案数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
法院工作人员,要想圆满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要想取得优异的工作业绩,必须有吃苦奉献精神,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平时工作日可早来迟走带着干,必要时周六周日加班干,尽最大努力提高办案质效指标。
最近,清江浦法院潘雷法官在今年1月份吃泡面加班工作,带领团队共结案17件,被称为“泡面法官”,他的事迹十分感人,令人敬佩。
作为一名司法机关公职人员,必须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司法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养成严谨细致、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要从自己做起,从认真校对好每一份书面材料和裁判文书做起,不马虎、不应付,力争我们的所有工作不出差错、少出差错,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判法官,除要进一步提升执行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外,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中要加强与执行局和基层承办法官的沟通,多做案件协调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多换位思考,多从人民群众和普通老百姓的角度看问题拿意见,法院的裁判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不能违背常识和常理,力争案结事了人和,力争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业务精通,本领上过硬
业务精通,能办案、会办案和办好案,是对每一名法官的基本要求。法院工作人员除了要有一颗赤诚之心、为民情怀外,还要精通本职工作业务,拥有过硬的专业本领,这样才能会干事、干成事。
目前,省高院已明确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发改情况列入重点评查范围,这对全市法院执行裁判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即将要退休的老法官,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平时仍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知识新规定,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此外,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传帮带”,将自己所掌握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年轻同志,让法官助理尽快成长,成为本庭和本业务条线的行家里手,完成院党组交给的光荣任务。
五、严于律己,廉洁上过硬
人民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公正办案,自觉做到不徇私情,清正廉洁,维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作为一名协管领导,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公正司法、严于律己的带头人。要全力协助分管院长协管好执行裁判庭,并积极配合庭领导抓好内部管理,从工作的每一个风险节点抓起,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不出纰漏。
要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做遵纪守法和勤政廉政的模范。
该文作者为淮安中院副处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 董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