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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思想 淮法干警说丨让青春之花在司法为民中绚丽绽放
时间:2023-04-03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更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市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任虹燕在初到法院看到“人民法院”四个字的时候,便发出这样的感叹。来院一年多的时间里,她通过培训学习、多岗位锻炼、基层挂职,不断在摸索中前行,在探求中成长,她收获了什么,又有哪些新的感悟,一起来看一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1年8月我刚来中院报道,当看到“人民法院”四个字的时候,就知道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更是要为人民服务的,我们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

工作一年半以来根据组织安排,我经历了多岗位锻炼,从市法院到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从民庭到刑庭,在案件裁判、当事人调解、司法调研中收获满满,下面与大家分享三点感悟。

为民情怀是司法实践的不变初心。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人生,我们要把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作“天大的案件”用心办好,不能简单地一判了之。记得我在清江浦法院经历过的一起合伙纠纷案,案件中的双方当事人都比较难缠且向法庭表述出来的思想行为偏极端,庭审前和庭审中承办人和我都主持的多次调解都无果。在综合评估该案件调解可能性不大的情况下,我依据查明认定的事实完成了判决书。但有一天下午,合伙人A再次打电话向我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并表示希望法庭做对方的调解工作。因为我自己比较清楚双方可接受调解的底线,所以已经判定这个案子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我把这个情况告诉承办人后,承办人立刻让我打电话请合伙人B到法院再做一次当面调解,并向我解释原因:从已有的审判经验来看,目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水火不相容,虽然的确可以根据证据依照法律一判了之,但这个案子中当事人的言语中已经透露出一些自伤和伤害他人的倾向,我们将判决书发出后任务是完成了,但他们还依然继续合伙经营下去,矛盾越积越深越闹越大,之后是否会对他们自身产生伤害或者演变成刑事案件并不好说。经过这次调解,司法为民在我脑海里形象具体起来,我们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多为群众着想,多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多做一点,做细做深一点,效果可能会更好。哪怕明知调解的可能性很小,也要多加尝试。就像电视剧《底线》里提到的,法律有“尺度”,而法官更该有“温度”。人民至上是红色司法基因最鲜明的底色。司法不仅是作出一份公正的判决,更应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考虑,切实维护当事人利益。

专业过硬是高效裁判的必备本领。

基层案件审理,既千头万绪又专业专深,既程序繁杂又具体细致,对办案人员法律业务水平有着很高的要求。尤其在新形势新经济业态下,受理的案件呈现各种新矛盾、新特点,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所未有,对青年干警思想境界、精神品质、身体素质、综合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们要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摆脱畏难情绪、抵触心理、立足本职岗位,严谨细致、精益求精。专业知识精通,是正确裁判案件的前提和保证。在我经手的一起合同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种植礼品西瓜的产出量、售卖单价以及滴灌、喷灌等技术支持所需要的成本是影响损害金额确定的关键因素。

为了解清楚市场行情和农学专业知识,承办人和我在知网上查阅了农学技术资料并前往市农科院向专家请教,了解种植技术的基本问题后才对案件事实情况有了较为全面充分的了解。正是因为有了前面的专业作铺垫,我们在最后判决时酌定的赔偿损失数额才更为符合实际,最后判决赔偿的金额也得到了双方的认可,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这个案件让我认识到,必须坚持学习,不断丰富政治、法律、科技、人文等各方面知识储备,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在社会生活前沿领域里更加精准寻找法律依据,努力成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自身廉洁是公正裁判的底气所在。

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廉洁司法才能保证公正司法。民事法官每天面对案件的标的额动辄成百上千万,部分当事人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寻求各种机会、托请各样关系拉拢、腐化经手案件的政法干警,如果我们不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司法裁量时有所偏私,或许不会被立刻发现查处,但这犹如白袍点墨,一旦染之终生不可洗净。

刚参加工作时,单位组织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综合剖析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都是通过滥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教训极其深刻。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时刻保持高度清醒和警觉,坚决防范被“围猎”,防止落入别人精心设置的“陷阱”,永远清正廉洁、忠于法律、秉公裁判。

该文作者为淮安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 任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