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人民法院简介
时间:200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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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位于江苏省中部,地处江淮平原,1959年10月建县,县域总面积1393平方公里,水面占三成,人口约36万。境内河湖密布,物产富饶,素有“鱼米之乡”、“荷藕之乡”、“禽蛋之乡”美誉,被称为“苏北小江南”。
金湖县人民法院建立于1960年,目前下设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书记官处、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司法警察大队15个部门,辖宝应湖、银集两个人民法庭。现有干警7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70%。
多年来,金湖法院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正确履行审判职能,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为金湖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03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了省高院、市中院及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等29项先进号,2004年荣立集体二等功,2005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首批13个“规范司法行为示范点”法院,2006年获全省文明法院称号。
奋进路漫漫,成绩著昭昭。金湖法院将以“创一流业绩、带一流队伍、建一流法院”为目标,同心同德、艰苦奋斗、锐意创新,与全县人民一起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