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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区人民法院简介
时间:2021-03-02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洪泽区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东畔,1956年建县,因湖设置,借湖得名。2016年10月8日,淮安市洪泽区正式挂牌成立,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洪泽县,设立洪泽区。洪泽肩挑两湖(洪泽湖、白马湖),四面环水,素有“淮上明珠”、“鱼米之乡”的美称,是一座充满魅力的湖滨新兴生态旅游城市。现辖3个街道、6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38.8万,全区总面积1394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757平方公里,占55%,是一块“漂”在水上的热土,素有“淮上明珠”、“鱼米之乡”之美誉。美丽清纯洪泽湖,千年古堰高家堰、老子山温泉享誉省内外,秉承淮扬菜系,形成具有洪泽特色地方美食,最出名的“两大三小”美食,即洪泽湖大闸蟹、岔河大米、小螺蛳、小龙虾和小鱼锅贴,每年引来无数游人来观光旅游品尝。

洪泽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6年7月,2016年10月10日因洪泽撤县设区更名为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现址为城区洪泽湖大道96号。院内设机构10个,派出人民法庭2个,直机构1个,编制数100,在编干警85人,员额法官31人,一线法官25人,另有聘用人员61人。院内13个审判法庭建成高科技法庭,其中大审判庭1个、中审判庭6个、小审判庭6个,现有各类警车与交通用车13辆。

2016年以来,在区委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我院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市“五一劳动奖章”等80余项荣誉,有161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连续三年获全区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一等奖,在全市法院年度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队伍中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江苏好人”张贵银,全省优秀法官李锦骏、陈书敬,全市法院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淮安好人”严银,拾金不昧好干警、“洪泽好人”郑孝文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