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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滴说法丨“爱情转账”分手后能否索回?
时间:2022-04-07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处于恋爱关系中的情侣们之间

经常会通过特定的节日送与对方礼物

或者直接在微信转账红包

可分手后情侣之间这些花销能返还吗?

近日涟水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男子诉前女友借贷纠纷案。

施女士和刘先生相识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过程中刘先生多次向施女士转账,其中部分款项以“老婆零用”或“老婆用的”名义向被告转账。今年初,两人因相处不合而分手,刘先生便将施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其退还部分款项。

涟水法院经审理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刘先生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在案涉款项的给付期间,刘先生和施女士存在情侣关系,且部分款项以“老婆零用”或“老婆用的”名义转账,他的支付比较符合表达爱意的赠予,不同于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借款的行为;根据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刘先生向施女士转账的款项存在不定期、不定额的情形,无明显的规律,并不符合民间借贷常理。结合双方之间的关系及陈述并不能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涟水法院依法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恋人之间相互转账非常普遍,恋爱关系结束后,一方主张转账为借款并提起诉讼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很难认定。为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情侣双方对于大额金钱或贵重财物的处置,都要注意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如果确实是借贷,请一定要在转账时备注或留言清楚,否则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尴尬情形。

案例来源:涟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