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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房子可以擅自装修改造吗?
时间:2024-07-04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王某将案涉房屋出租给张某经营饭店,租期2年。2022年3月,张某联系家装公司对房屋进行了拆除并计划重新装修,王某发现房屋原有装潢被拆除多次与其交涉,要求其停止装修并赔偿房屋装修损失但截至房屋租赁到期,张某一直拒绝出面处理,也未返还租赁的房屋。无奈之下,王某向洪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返还租赁的房屋、赔偿房屋财产损失、赔偿非法占有房屋的损失。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租房合同时,已约定被告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对案涉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原告相应损失结合已查明事实,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房屋装修赔偿费8.25万元以及租赁到期后的房屋占用费26814元、水电费用3337元

【典型意义】

现在房屋租赁的现象非常普遍,承租人在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要特别注意,毕竟房屋不是自己的,租期到了也不能将装修带走,还可能被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承担更大损失。因此,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当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详细明确的约定,如承租人是否可以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应当如何处理等。在本案中,在出租人没有以明示方式同意的前提下,承租人私自拆除装潢并改造,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供稿:洪泽法院 陈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