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某小区物业例行检查时,发现某栋楼楼道上个月电费超出其他楼道30多倍,请供电公司检查后,确认该栋楼业主孙某有窃电行为,该行为犯法吗?
孙某是一名电工,因家中人口多、空调电费开销大,精通电路的他在路过楼道声控灯时动起了歪主意:能不能把声控灯的电线接到自己家中用呢,那样得省多少电费啊!
说干就干,2023年8月,孙某成功将楼道声控灯开关面板内电线接引至自家客厅落地式空调所连接的插座内,盗用楼道公共用电供自家使用。直至2024年1月,孙某窃电行为被查获。经核算,孙某共盗用电量6400余度,电费合计人民币3500余元。
【法院审理】
该案经淮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综合其自首、认罪认罚、悔罪等因素,最终判决孙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说法】
电力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财产,受国家保护,任何私拉电线、私改电表等窃电行为不仅侵占国家电力资源,还会给周围居民带来安全隐患。窃电数额较大的,窃电者会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安全依法用电,切勿因贪图小利酿成大错,安全稳定的供用电秩序人人有责,需要你我一同守护。(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