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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16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2-01-26  来源: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16日在淮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章  润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等工作,在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克难攻坚中诠释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为淮安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们主业主抓,扎实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3694件,审执结92195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872件,审执结7311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二审服判息诉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等审判质效指标居于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官人均结案226件,经开区法官人均结案439件。1件案件庭审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11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法院典型案例,4个案例入选全市执法司法“十大优秀案件”。

一年来,我们守正创新,扎实开展“司法改革巩固年”活动。在全省率先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司法制度”,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省法院推广。“无讼淮安”在线调解平台获评“全国智慧法院建设十大创新案例”“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六专四室”警务信息化建设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创新速裁审判管理方式、构建全方位综合监管“1+10”制度体系入选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市法院和2家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官助理分阶培养改革试点法院。

一年来,我们心系民生,扎实开展“为民服务深化年”活动。建成11个“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淮法云达”集约送达中心,实现诉讼“不打烊”、群众“少跑腿”。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平台质效评估中,淮安法院得分居于全省第三。3家基层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市法院被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一、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功能,精心护航淮安高质量跨越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和系统观念,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全力战疫情、防风险、促发展,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

——筑牢疫情应对司法防线。市法院出台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15条意见”,向企业发出“应对疫情法律风险提示50条”,被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和上级法院转发。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布《通告》,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一审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27件。妥善化解涉疫情民商事案件76件,引导当事人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充分运用柔性司法措施,帮助81家企业协调债务展期,对63家企业以“活封”“活扣”方式实施诉讼保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大力推开“不见面”办案模式,维护公平正义不按“暂停键”,网上立案28429件,云上开庭33871次,线上调解10753次,电子送达17454人次,在线保全和执行查控60661件次。积极向疫情重点地区对口单位和挂钩联系社区、企业捐款捐物,851名干警沉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3名干警的战疫事迹被最高人民法院宣传推介。

——打造一流营商法治环境。强化“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全流程优化商事司法程序,一审审结商事案件14454件。在省工商联发布的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报告中,淮安商事司法指标全省最高。建立办理破产“1+7”制度体系,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席会议,与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就做好破产企业注销、涉税事项办理等出台《意见》,帮助9家企业走出困境,引导220家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盘活厂房、土地244.55万平方米,释放沉淀资产19.58亿元,安置职工5746人。坚持平等保护、诚实信用原则,一审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9653件。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一审审结公司纠纷案件230件。支持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与市台办联合出台助推台商台企发展的“16条措施”,一审审结涉台案件130件。会同市工商联打造“法润民企”活动升级版,组织百名法官进百企宣讲《民法典》,为共创草坪等20余家企业提供“啄木鸟”法律体检服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一审审结金融纠纷案件3295件。建立防范打击“套路贷”长效机制,被省法院推广。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4.94%,不法借贷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合理平衡劳动者与企业利益,一审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75件,有效化解群体性争议95批次。积极参与全市“问题楼盘”处置,向市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出台司法配套意见,协助成功处置“问题楼盘”19个,经开区“府院联动”处置淮海青年城“问题楼盘”经验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就我市大运河沿线企业搬迁员工安置开展调研,研判存在的风险,向市委报送专题报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理念,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5件。严厉打击“傍名牌”“搭便车”等侵犯商标权行为,审结李某等43人销售假冒名牌运动鞋一案,判处罚金5600余万元,让恶意侵权者付出高昂代价。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公开宣判“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的特大制售盗版出版物一案,新浪微博点击量超1.4亿次,入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十大版权热点案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周”宣传活动,为企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法律意见书”,助推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

——巩固生态保护司法屏障。精心呵护美丽宜居家园,一审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00件。在洪泽湖畔公开审理高某某等13人非法捕捞5.8吨螺蛳案,为群众上了一堂守护“大湖境美”的法治公开课。加强特色矿产资源保护,推动建成全国首个凹土协同保护机制,审结的葛某某盗挖凹土一案入选“全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遵循“谁破坏谁修复”原则,判令113名刑事被告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补种树苗1130余株,放生鱼苗7万余尾,缴纳修复基金280余万元。盱眙县法院编发《小案例·大课堂》普法手册,倡导“环保,从小事做起”。

二、发挥司法规制引领作用,全力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积极投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市创建,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规范社会行为、引领文明风尚。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完成“案件清结”任务,三年来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92件660人,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组织58个。同步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审审结涉“保护伞”案件16件17人,执行到位财产667.70万元,执行到位率88.57%,居于全省法院前列。制定《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指引》,确保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强揽工程、非法采砂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82份,促进行业治理水平提升。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审审结刑事案件3810件5227人。切实维护政治安全,一审审结“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7件。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高压态势,依法判决“7·6”暴力袭警的两名被告人死刑,彰显维护执法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坚决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对网售有毒有害“减肥咖啡”的许某某等人判处惩罚性赔偿金300余万元。全力保护群众“钱袋安宁”,一审审结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6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审审结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等案件40件。坚定不移惩贪肃腐,一审审结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赵洪顺、镇江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冬生等职务犯罪案件73件75人。

——积极助推政府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一审审结行政案件686件。其中,以撤销或变更、确认违法或无效、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方式结案93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251件。协调化解杨某某申请开具优惠购房证明一案,入选《中国法院2020年度案例》。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编写行政审判年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予以解读。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季季看”活动,推行出庭应诉“一书两函”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3.09%,同比上升2.13个百分点,“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成为行政诉讼新常态。      

——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市委召开全市诉前调解工作推进会并出台相关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作出《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决定》,有力推动“无讼淮安”创建向纵深发展。全市法院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8.74%,8家基层法院均呈大幅下降态势。诉前调解纠纷34962件,同比上升103.48%。淮阴区法院探索“五共五强”解纷之道,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洪泽区法院打造“无讼村居”升级版,获评“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优秀创新实例”。金湖县法院深化“全域诉调”模式,民商事收案数自2018年以来实现“三连降”。4家基层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助推“水懂我心、自然淮安”全域旅游战略实施。

——推动形成崇德敬法社会风尚。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树立“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理念,注重通过公正裁判弘扬社会正能量。审理“吸烟被劝阻脚踹客车司机案”,宣示“权利有边界、自由有限度”。审理“高空抛物致伤入刑案”,坚决挡住高楼时代“伸向窗外的黑手”。审理“公共楼道改建自用房案”,决不允许将“公共场所”变作“私人领地”。审理“变压器下垂钓触电身亡案”,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全市法院先后发布审判白皮书17份,推送典型案例660余个,开展巡回审判430余场,切实发挥司法“春风化雨、成风化人”的教育引导功能。

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更好满足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聚力护民权、纾民困、惠民生,用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托起群众“稳稳的幸福”。

——着力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强化法理情融合正义观,一审审结民事案件28842件。妥善审理“胚胎移植手术被拒案”,判令医院为遗孀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为遭受家暴的老人汤某某出具人身保护令,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淮安区法院打造“春雨家园”项目,把心理辅导、纾难解困融入家事审判全过程,让司法更有温度。盱眙县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校车超载问题的治理,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涟水县法院设立“司法助力乡村振兴联动中心”,成功调处涉食用菌菇加工扶贫项目纠纷,带动120余名农民就业增收。

——奋力攻坚“执行难”顽疾。打响“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执结案件27597件,执行到位标的58.10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期限内执结率居于全省第一。组织“秋风行动”“六稳六保”等集中执行活动229次,发布失信名单12677人次,对1808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网拍标的物2902次,成交金额14.99亿元。强制腾空市政新港码头、富士电梯厂房等地块,为新工程项目推进扫除障碍。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市法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建立打击拒执罪协同机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通不动产查控专线,执行工作被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全市网格员协助执行案件1134件。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在全省率先推行“继续执行责任保险”。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推动执行指挥中心“854+无纸化”迭代升级,下大力气纠治执行不规范问题。

——倾力办好司法惠民实事。统一人身损害赔偿城乡标准,“同命不同价”问题从此成为历史。加强非法集资犯罪陈案处置,返还群众非法集资款项629万元。为群众追讨“血汗钱”“救命钱”“养老钱”,兑现“三费一资”等涉民生款项4.18亿元。推进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实质性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52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资金1340余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430余万元。开展“法官进网格”活动,组织703名干警进驻网格,协助处理矛盾纠纷15049件。

四、深化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

树牢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善用改革思维和创新办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事前赋权明责,制定不同审判主体权责清单,完善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做到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强化事中全程监管,完善专业法官会议规则,加强市法院业务指导,发布12个类案审理指南,建立类案强制检索制度,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强化事后评价问责,定期开展裁判文书抽查评比,组织“四类案件”专项评查,促进法官规范严谨司法。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2.86%,同比下降0.43个百分点。

——不断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判对侦查、起诉的制约引导作用。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一步到庭”审理模式,一审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696件。力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运用“门诊式”庭审、要素式审判、无纸化办案等方法加快简案办理节奏。全市法院速裁结案26952件,占一审民商事结案总数的62.25%。深化行政诉讼制度改革,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法官员额动态调整和递补、退出机制,帮助人案矛盾突出法院缓解压力,实现法官员额“有进有退”。完善法院干警职业保障机制,出台《不实举报澄清正名暂行规定》,陈某侮辱诽谤法官被处罚一案,入选全省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保障法官权益”典型案例。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一体推进“智服、智审、智执、智管”建设。经开区法院建立司法大数据智控中心,被省法院确定为信息化新系统应用试点单位。

五、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着力锻造铁一般过硬法院队伍

突出“严”的主基调,强化“实”的硬举措,持续推进队伍“四化”建设,确保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全市法院49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清江浦区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姚月梅等先进典型。

——重抓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擦亮政治底色。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加强“五力五型”领导班子建设,经验做法被省法院推广。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完善“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党支部工作考核,市法院“党建引领聚合力,助企发展添动力”经验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党建创新案例。

——突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举办分岗分类培训98期6600余人次,实现全员覆盖、全员提升。组织优秀庭审、优秀文书评比,开展“百日办案竞赛”活动,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业务氛围,2名法官入选“全省审判业务专家”。加强司法调研,建成全市法院“调研人才库”,市法院连续五年获评全省法院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出台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两个“五年规划”,加大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力度,队伍迸发出更加饱满“精气神”。

——坚持作风从严、执纪必严。抓牢抓实市委巡察整改,基本完成整改任务。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完善部门廉政监察员制度,出台《全市法院干警经济活动“八不准”》等规定,进一步提升日常监管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扎实推进以落实“三个规定”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市法院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

——积极接受监督、发扬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市两级法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9次,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市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并切实抓好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31名法官接受同级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8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座谈交流1023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完善法检联席会议制度,审结抗诉案件29件,办理检察建议206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裁判文书上网65719篇,庭审直播30740场,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居于全省前列。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89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一直以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服务大局实效有待增强,一些司法制度落实不够有力;人才培育机制有待改进,领军型专家型法官相对较少;党风廉政建设有待加强,违纪违法案件仍有发生;人案矛盾破解有待深化,法官办案压力依然较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迈入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助力“品质政法”再深化,为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建设“四个淮安”,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司法护航工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的作用。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开展“法润民企”活动,着力构筑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高地。推动涉台商台企案件集中管辖,切实维护台商台企合法权益。更好发挥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作用,完善“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生态司法模式,全力呵护淮安自然水韵的美丽颜值。

二是大力实施“高效能治理司法争先工程”。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打造“无讼淮安”智调平台,集成整合各类解纷资源,实现“一码解纠纷”。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会同市司法局建立行政争议纾解中心,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准确适用《民法典》,深入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是大力实施“高品质生活司法暖心工程”。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建立兴办司法惠民实事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深化“一站式”建设,实现诉讼服务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开展攻坚“执行难”雷霆行动,强化执行联动和执行威慑机制,尽最大可能将群众的“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四是大力实施“高质效审判司法提升工程”。深刻认识“100-1=0”的道理,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压紧压实审判组织、员额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完善智能化全流程监管机制,坚决确保司法公正。加强院庭长监督管理,加大市法院业务指导力度,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推动审判质效持续向好。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监督,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大力实施“高素质队伍司法砺锋工程”。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实践活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深入实施“淮上司法英才”培育计划,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整治司法不公不廉问题,切实守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一定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永向前,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为淮安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两争一前列”精彩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报告专用名词解释

 

1.“三项司法制度”:指市法院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的提升“执行合同”质效、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3份《实施意见》。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六专四室”:指用于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十项硬件设施的总称。其中,“六专”指专用囚车、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座椅、专用车库、专用卫生间;“四室”指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3.全方位综合监管“1+10”制度体系:指市法院围绕队伍监督管理出台的《关于构建全方位综合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深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实施细则》《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等10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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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淮法云达”集约送达中心:指市法院搭建的负责全市法院法律文书送达工作的专门平台。该中心由邮政公司派员常驻办公,优先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进行电子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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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办理破产“1+7”制度体系:指市法院围绕破产审判工作出台的《关于提升“办理破产”质效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破产案件办理流程节点管理规定》《破产案件债权申报及审核认定指引》等7项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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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润民企”活动升级版:指在2019年实施的“法润民企6+1”活动基础上,建立健全涉企纠纷司法研判、“啄木鸟”法律体检、重特大项目风险提示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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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凹土协同保护机制:指盱眙县法院会同县公安局、检察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司法局等单位建立的,集凹土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等功能于一体的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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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书两函”:指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发送的出庭应诉通知书,向司法行政部门发送的出庭应诉联动告知函,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向行政机关发送的出庭应诉催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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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五共五强”解纷之道:指淮阴区法院联合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委党建办开展的“组织共建强堡垒、要事共商强发展、矛盾共解强服务、人才共培强队伍、氛围共营强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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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讼村居”升级版:指洪泽区法院将“无讼村居” 线下创建与线上小程序对接,通过融聚多元解纷力量,将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送、委托调解等工作嵌入到社会治理网格中,实现“无讼村居”网络与社会治理网格“两网”融合、协同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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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域诉调”模式:指在金湖县委领导下,金湖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等16个部门建立的社会矛盾纠纷全域快速解纷体系,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县、镇、村三级全覆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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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司法助力乡村振兴联动中心”:指涟水县法院设立的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专门工作平台,法院派出人民法庭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网格员、村(居)调解员等人员力量有效联动,共同开展涉农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讲、巡回审判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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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春雨家园”项目:指淮安区法院通过建立健全心理干预、协作联动、诉源治理等机制,打造集案件审理、教育引导、犯罪预防和宣传服务等“四位一体”的少年家事审判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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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继续执行责任保险”:指法院和保险公司建立的,由申请执行人投保,法院经审核后即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继续进行财产处置的一种险种。如因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误给案外人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理赔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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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执行指挥中心“854+无纸化”:指在已经运行的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基础上,建立执行案件“中间库”,执行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即可利用电子卷宗办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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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三费一资”:指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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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四类案件”专项评查:指针对发改基层法院案件、向省法院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被省法院发改案件、抗诉案件组织开展的评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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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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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一步到庭”审理模式:指洪泽区法院探索适用的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被告人只需接受一次传唤,即可完成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审理宣判等全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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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指将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经济困难或者诉讼能力较低,且有合理请求及事实依据的行政案件当事人,由法律援助律师及时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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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司法大数据智控中心:指经开区法院以新审判业务综合楼计算机中心为硬件依托,以“司法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为软件支撑,搭建的审判管理智能化、可视化综合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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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队伍“四化”建设:指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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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的“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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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五力五型”领导班子:指市法院党组就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出的工作目标,即围绕提升“引领力”、打造“学习型”领导班子,围绕提升“凝聚力”、打造“团结型”领导班子,围绕提升“发展力”、打造“创新型”领导班子,围绕提升“执行力”、打造“实干型”领导班子,围绕提升“感召力”、打造“清廉型”领导班子。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5.“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指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组织开展的“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6.经济活动“八不准”:指市法院为严格规范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经济交往行为,制定出台的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借贷、为他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等八类经济活动的禁止性规范。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7.“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8.“一站式”建设:指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进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见报告第X页第X行

29.“淮上司法英才”培育计划:指市法院组织实施的全市法院人才培育计划,力争通过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法院培育或引进博士5名、省级以上审判业务专家10名、硕士300名。

——见报告第X页第X行